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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单位:安庆师范大学图书馆 发布日期:2012-04-19 作者:办公室
读书可以求知明理,读书可以怡情养性。为了培养我院学生热爱阅读的良好习惯,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质,营造“热爱读书、崇尚读书、读书光荣”的良好氛围,大力推动校园文化的建设,图书馆决定开展“读者之星”评比活动。现将评比活动详细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参评对象:全院学生 二、评选结果名额:十名 三、评选时间:2012年5月21日——2012年5月23日 四、“读者之星”的评选标准: 凡同时符合以下标准者,即可当选“读者之星”: 1、遵守图书馆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有关借阅规定,无违纪情况。 2、2011年9月21日至2012年5月20日期间借阅图书量前10名的学生读者。 3、对图书馆建设有特殊贡献的读者 五、评选办法及依据: 1、根据汇文系统统计的数据,依据评选标准确定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透明。 2、“读者之星”评选活动的评定数据将依据2011年9月20日至2012年5月20日的统计结果进行。 六、奖励办法: 对当选“读者之星“的学生,我馆将在图书馆网站和宣传栏张榜公布进行公开表扬,同时图书馆将为获得“读者之星”的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并提升借阅等级,由原来可借5册提升为10册。借期由原来的30天延长至45天。 “读者之星”评选工作由图书馆流通部、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。
安庆师范学院图书馆二○一二年四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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