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直属单位:
为认真做好我校2012年度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,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》(皖教秘人〔2012〕77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现就2012年度相关各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在校党政班子的领导下进行,由院长朱士群任主任、副院长张群、汪时珍任副主任,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技处及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校职评委员会,负责学校职评工作方案的制定与组织实施。人事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。
校职评委员会下设若干个推荐评审组,推荐评审组按学院设立(其中“双肩挑”人员申报,由专业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推荐评审),各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,成员按文件规定组成,当事人回避。
二、评审原则
1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立足于申报人员实际情况,客观、公正、科学地开展推荐工作,接受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。
2、竞争上岗、择优推荐的原则。要坚持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依据,以师德、能力、业绩、贡献为导向,坚持标准条件,认真评议推荐,做到好中选优,优先推荐师德高尚、业绩突出、潜力较大的教学、科研业务骨干参加评审。
3、按需设岗、优化结构、保证重点、对岗推荐的原则。根据省人社厅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,在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聘工作,按照规定的结构比例,严格对岗申报和聘任。严禁超岗位职数推荐、评审和聘任,严禁混岗和非教学人员挤占教学人员岗位。
三、评审对象
(一)申报高教系列教授、副教授的本校工作人员。
(二)申报实验系列高级实验师的本校工作人员。
(三)申报政工系列高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;申报社科、图书、档案、会计、工程、经济等系列高级的本校人员。
四、评审条件
(一)教学实验系列
1、我校教学实验系列职称评审按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》(皖教秘人〔2012〕77号)、《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(试行)》(教人〔2009〕1号)、《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(试行)》(皖教人〔2010〕1号)等文件执行。
2、实行教学考核不合格、材料不实“一票否决”制。
3、文件规定今年代表作鉴定结果仍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,其中申报正高级职务的鉴定结论须在两个“达到”、一个“基本达到”以上;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须在一个“达到”、两个“基本达到”以上,原则上对于鉴定结论出现“尚未达到”的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
(二)政工、社科、图书、档案、会计、工程、经济等系列
1、申报政工系列高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,和申报社科、图书、档案、会计、工程、经济等系列高级的,均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予以评审推荐。按岗位设置办法,政工系列属行政管理类,目前尚有高、中级指标;其它非教学系列目前没有中级指标,须待今年副高技术职务评审结束后,根据工作需要,按退二进一方式再予评审。
2、根据文件要求,申报社科、政工、图书、档案、会计、工程、经济等系列职务的须对岗申报,下一任职务与申报上一任职务不同的须转至现岗,按转岗规定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。
五、推荐办法
根据省人社厅、教育厅核定的岗位职数,今年我校主体高级岗位空缺情况为:教授16个,副教授20个;辅助等系列岗位空缺情况为:正高3个,副高7个,高级政工师2个、政工师5个。推荐办法如下:
1、各推荐组组织评审并按申报人综合业绩情况排序推荐。各推荐组要坚持职岗一致的原则,在申报人申报的学科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同或相近的基础上,进行对岗评审,并按申报人教学、科研等综合业绩情况,按公共课、专业课两种序列,排序推荐上报。
2、学校组织评审并排序,其中:申报教学系列主体岗位的,按文、理、艺体、公共课、专职辅导员五个序列,综合排序;申报实验以及社科、政工、图书、档案、会计、工程、经济等其它系列辅助岗位的,在同系列内按业绩综合情况排序。
3、学校上报申报人材料。学校将在省教育厅控制的职数范围内,按指标数和各系列、各序列申报人数比例情况推荐上报。
六、需报送的材料
(一)教学系列
申报教授、副教授、高级实验师系列任职资格,按《教学、实验职评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说明》(附件一)统一填写、制作并装订。
(二)其它系列
按各系列评审要求整理材料。
七、推荐评审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说明
(一)教学系列
1、根据教育厅文件规定破格申报教授、副教授任职资格者,以及学校专题报告推荐者,一律到省高评会参加水平答辩。答辩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,按学科分组进行现场答辩。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的教学业绩和学术水平。时间不超过10分钟。
2、有关申报材料,只收取复印件,评审结束后不退还申报材料。请各推荐评审组及相关部门对照《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表》的相应栏目,指定专人审核各类原始材料,加盖相关印章,并由审核人在材料审核签字表上签名。
(二)各推荐评审组在推荐评审后,须将结果和申报人申报材料公示三天。并将公示情况书面报至人事处。
(三)学校成立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小组,由纪检、组织、人事、教务、科技等单位人员组成,负责审核申报人基本情况是否属实,如:学历、资历、来校时间、职称资格及任职时间等。申报材料上报时须将申报人承诺材料、单位、职能部门经办人、审核人签名材料同时上报。
八、办事流程及时间安排
6月12日:发布相关评审文件,各学院、各相关部门及申报人熟悉、掌握文件精神。各学院成立推荐评审组,并于6月15日前将推荐组成员及联络员名单通过电子政务报人事处备案。
6月15日前:各推荐组收集需要办理资格证书、聘任证书的申报人四张两寸免冠近照(注明现任资格名称、任职时间、专业),连同《2012年各系列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》(附件二)和评审费用交人事处;
6月13-21日:个人申报、填写表格,准备申报材料。单位统计申报信息,核定教学工作量,开展教学考核、教科研成果认定以及其它材料的验证审核等工作;
6月25-27日:部门审核。其中,6月25-26日,科技处审核相关材料,人事处办理申报人任职资格和聘任证书、外语和计算机免试审批表(此表须先由申报人填妥个人信息)等事宜;26-27日,教务处审核相关材料。
6月28-7月3日各推荐评审组推荐评审,公示推荐评审结果和申报人申报材料。
7月4-5日各推荐评审组将被推荐者申报材料,按《安庆师范学院申报材料目录模板》(附件三)顺序,装袋后报人事处。
7月上旬校职评委会评审,网上公示结果。
九、收费问题
申报中级职称的,本校推荐评审费100元;申报高级职称的,本校推荐评审费200元。由单位统一收取,在领取《评审表》时交纳。
各系列高评会评审费,待上报材料时申报人按规定的标准交纳。
十、其它未尽事宜,请咨询人事处。
附件一: 《教学、实验职评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说明》
附件二: 《2012年各系列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》
附件三: 《安庆师范学院申报材料目录模板》
附件四: 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