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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单位:安庆师范大学图书馆 发布日期:2022-08-08 作者:办公室
安庆师范大学图书馆文件
图内字【2】号
安庆师范大学图书馆阅览空间管理规定
一、图书馆阅览空间包括各借阅室、阅览室和各公共空间。
二、图书馆阅览空间提供给全体师生使用,任何个人不允许私带桌椅占用空间,也不允许用物品(书包、书、本子、坐垫等)占用公共座位,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公共座位。
三、图书馆定时清理阅览空间,读者须人走物走,图书馆不负责保管空间内留存的私人物品。
四、进馆人员要爱护阅览空间的设备和环境,不得随意搬动桌椅、沙发,不允许在阅览空间内进食、乱涂乱画、乱扔垃圾、乱接电源。
五、保持图书馆阅览空间的安静,不允许在馆内朗读、喧哗、跑跳,不允许外放电子产品的声音。
六、读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,对无理取闹者给予停止借阅资格、进馆资格的处罚。情节严重者,按《安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、《安庆师范大学图书馆违规行为处罚条例》相关条款予以处分。
安庆师范大学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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